人生來沒有任何道德責任,也沒有義務要做任何事情,更不用為任何事情負責。如果有人做了壞事,那是先天遺傳和後天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,不是任何人的責任,我們應該檢討的是為什麼他會做這件事,以來避免未來再次發生,而不是指責和懲罰。
面對隨機殺人者,我們應該研究的是罪犯的動機、思考如何避免社會再產生這種人、並檢討公共場所的安全。犯案者是生活不順遂或有心中有困惑的弱勢,我們應該幫助他。
面對黑心食品,我們要改善管理制度、檢討是什麼教育環境讓犯罪者會唯利是圖、並教育大家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。做黑心食品的人是被金錢蒙蔽的瞎子,我們應該幫他看見光明。
如果官員蓋了蚊子館,我們要想:是否收集資訊的方式不夠好,造成官員以為有需要蓋?公務員的訓練是否不足,造成官商勾結?是不是因為只有一名決策者,造成決策失誤的機率提高?為什麼我們沒有及早發現不適任的人,將他解職?不管是錯誤決策還是貪汙,制度才是問題的根源,不是人。
恐佈份子會存在,不是因為他邪惡,而是因為教育不足、因為經濟弱勢的移民沒有得到幫助、因為他們的聲音被主流大眾忽視。恐佈份子是被極端主義洗腦的受害者、是仇恨犯罪的工具,但他們不是加害者。
發生的事情無法改變,只能預防它再次發生;把責任丟到一個人身人於事無補,改變環境才是正確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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