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19

在、再不分很嚴重嗎?

我常看到有人拿「在、再不分」或「的、得、地不分」當作中文程度不佳的證據,認為寫出這些錯字的人溝通能力和邏輯一定不好。 

不區分這些字真的很嚴重嗎?不見得。

「在、再」和「的、得、地」是同音字,這些文字的區別都是在學會寫字之後才習得的。我們在講話時從不會因而發生誤會,古時候沒錢念書的老百姓也沒有受影響,可見就算書面中文沒有區分這些差異,也不會影響溝通。 

如果ㄗㄞˋ和ㄉㄜ˙本來就都只有一個對應的文字,大家會很習慣這樣寫,不會覺得有任何問題。不信的話,看看「了」字就知道了。 

「我吃了一碗飯」和「我要吃飯了」的這兩個「了」字的意思完全不同,我們從來不區分「了1」和「了2」,我猜你也說不出這兩個用法差在哪裡,但我們的中文表達並沒有因此受限。大家都明白「我吃了一碗飯」和「我要吃飯了」這兩句話的意思,不論口說或書寫都沒有任何溝通障礙。如果某天教育部突然規定要用兩個不同的「了」字來區分這兩個意思,你反倒會覺得這樣的規定很任意、專斷、多餘。

但如果從小到大國語老師就一再告訴你有兩個寫法不同的ㄌㄜ˙字不可混用,「了1」是接在動詞後面表示完成,「了2」是放在句尾表示狀態變化,還拿閩南語「我吃了(liáu)一碗飯」和「我欲吃飯矣(ah)」來說明,你就會認為這兩個字完全不同、不能搞混、分不出「了1」和「了2」的人顯然中文不好。 

另一個例子是第三人稱代詞ㄊㄚ,中文本來是性別中立的語言,只有這一個「他 」字,但後來被一群無聊人士分出他、她、它、牠、祂五個字(中國大陸只分他、她、它三個字)。其實在口語中完全沒有這些區別,許多人在講英語時常會搞混 he、she、it 就是因為我們的大腦不習慣作此區別。然而許多人堅持在書寫中要區分這些字。

由此可見,我們會覺得把ㄗㄞˋ拆成兩個字、把ㄉㄜ˙拆成三個字很重要,只是因為我們從小到大被灌輸這樣的觀念。這兩條中文書寫規則只不過是歷史發展的巧合造成的約定俗成,並不是資訊傳遞上必要的規則在寫作時區分這些字,只是用來向讀者標示自己的教育和細心程度,就像是在說「瞧!有好好學會這些字的差別,並知道要仔細檢查我寫的東西,不像某些笨蛋考完試就還給老師了,也不像某些懶鬼電腦選字選錯都不改。我比他們更聰明、更認真,我的文章顯然比他們的文章更有參考價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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