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7-13

推廣體育

  推廣體育的目標大概有兩大類:一則是要讓大家多觀賞,以作為茶餘飯後的娛樂、凝聚國家的團結、發展周邊經濟效益等等;另一則是要讓大家多運動,提升國民健康。又因為眾多運動的性質各有不同,有的比較適合觀賞(棒球、跳水、划龍舟)有的適合大家做(桌球、游泳、北歐建走),所以如果沒有想清楚推廣體育的目標,就可能會用錯誤的方式推廣不適合的運動。

  舉例來說,「振興棒球」顯然不是為了要讓棒球成為全民運動,這種需要巨大場地和人員的運動根本不適合當作一般人的平日休閒。棒球是要給人觀賞的。問題是我們的棒球隊在國際賽事上根本沒贏過什麼比賽(頂多就只有多年前那個超齡的紅葉少棒),而國內賽也因為技術較高的球員轉往國外,而造成精采程度有限,只有特定比例的球迷會固定觀看比賽,周邊商品的經濟效益更是有限。

  另一個例子是民俗運動。很多民俗運動都可以自己一個人就玩,而且器具也很便宜,很適合當作日常休閒娛樂,更不用說「民俗」運動就定義上來說本就該是普通人玩出來的。但或許是為了「向外推廣軟實力」,近年來漸漸傾向將民俗運動轉為舞臺表演。這固然讓民俗運動變得可以在許多大型場合出現,但也讓玩的人越來越專業化,而其餘大眾就轉向別的運動。

  其實,推廣體育主要仍應追求讓大家多運動,因為觀賞的功能很容易由各種流行事物、非體育的國際比賽、以及其他休閒娛樂來取代。而且只要參與的人多了,比賽競爭激烈,自然就會出現精采的轉播和高水準的選手。例如桌球,因為空間需求小、兩人就能打、而且球路旋轉變化多,所以愛打的人很多,根本不用國家的特別關注就會出現許多世界排名不差的選手;如果此時再花點錢去培養那些有潛力的人,要在國際比賽拿牌應該不難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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